“检察官同志,我收到你们打来的司法救助金啦,两个孩子上学也有了保障。”近日,江苏省丰县退役军人老陈带着两个孙子来到该县综治中心,看到值班的检察官,老陈不禁眼眶泛红。
2024年8月,老陈因修缮自家房屋与本村村民包某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包某遂用右手对老陈左侧肋骨处进行捶打致使老陈左侧肋骨受伤,经鉴定,老陈伤情为轻伤二级。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这本是“芝麻大小”的邻里纠纷,但对因案致伤的老陈来说,却是雪上加霜的沉重一击。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老陈是一名退役军人,其妻子因四级肢体残疾需长期就医,其儿子因妻子骤然离世,而受精神刺激导致二级精神残疾,现在精神病院治疗,老陈的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孙子在上学······原本家庭生活开支仅靠老陈打零工维系,但老陈现因案致伤加之年岁已大,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家中彻底没了经济来源,只能依靠退伍补助艰难度日,且本案犯罪嫌疑人包某赔偿缺位,致使老陈一家陷入了医疗及生活的双重困境。
考虑到该案系因琐事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为更快帮助老陈走出迫在眉睫的生活困境,有效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该县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邀请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等参与。
调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耐心向包某进行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人民调解员引导包某换位思考。
“我从受伤住院至今,包某从未以任何方式表达过歉意,我的医疗费都是东拼西凑来的,我也是走投无路啊。”经过一番调解,陈某的态度缓和下来,包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主动向陈某道歉并承担责任,承诺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偿金。
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包某具有认罪认罚和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矛盾纠纷已化解,该院决定对包某作不起诉处理。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经审查认为,老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在其申请下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解决了老陈的燃眉之急。与此同时,该院依托县综治中心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向县民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卫健委等单位发出《社会救助函》,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社会救助。
联合民政部门,为老陈一家申请临时救助金并定期发放生活补贴,确保其生活、教育经费有保障;携手妇联、教育部门对两个孩子开展家访与心理疏导,缓解其因家庭变故产生的焦虑情绪;协调卫健委免除老陈儿子在精神病院治疗的食宿费用。解决了老陈的后顾之忧。
目前,老陈一家的生活终于回归正轨。(许凯姿 毛令辉)